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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函〔2025〕86号中一个概念优化产业用地供应方式。按照“事先作评价、事前定标准、事中作承诺、事后强监管”的模式,带规划方案及投资强度、亩均税收等指标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建立工业企业产出效益评价机制。 ——摘自《国务院关于全国部分地区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批复》(国函〔2025〕86号)(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亩均税收(万元/亩) 亩均税收=税收/用地面积。指单位建设用地实现的税收。 税收由实缴税收及部分政策性减免税收组成,其中实缴税收指企业税费“实际入库数”合计,包含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13种;部分政策性减免税收包含因政策性原因导致的退库减免部分。 ——摘自《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隆区推进制造业亩均论英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武隆府办发〔2025〕22号) |